中国关于比特币的规定
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对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展开了多轮监管措施,在一系列政策和规定中,明确了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官方态度。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多个部门于2013年12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标志着中国政府对比特币交易市场的首次正式监管。该通知指出,虽然比特币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买卖,但它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随后,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宣布所有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大陆都是非法的,并禁止了首次代币发行(ICO)。这一政策使得中国境内的大型比特币交易所不得不关闭或将其业务迁移至海外。
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的第五十一次会议明确指出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的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再次强调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对参与虚拟货币发行、销售、流通或作为支付工具的行为采取严厉措施。
中国政府对比特币的监管政策主要集中在防止洗钱、欺诈及其他形式的犯罪行为上,同时避免比特币可能引发的金融系统性风险。总的来说,中国的态度是明确且严谨的:虚拟货币不能取代法定货币的地位,其交易活动受到严格管控和法律约束。